2012年10月22日

香港自治運動回應梁振英的評論 (2012年10月12日)


繼一眾「梁營」朋友分別撰文評論HKAM 後,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首次評論香港自治運動及城邦論。

『稱「城邦論」不符自治概念
梁(振英)稱,目前有人鼓吹的「城邦論」及「香港自治」,一定不符合《基本法》一國兩制的自治概念,又稱部分港人緬懷過去英殖,「其中一個原因是跟民生有關」,「我一談到這個問題,就有人說我什麼都把民生拉上,說我們要的是核心價值而不是民生。我們現在的經濟發展比九七慢,貧富差距比九七前大,房屋問題比九七前嚴重,我們要正視這些問題」』

香港自治運動回應:

1. 梁振英先生似乎對基本法的理解和HKAM 有極大分別。香港自治運動和城邦論不但完全符合基本法,更是「肯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不應被故意曲解,或被戴上政治「罪名」。」(王永平先生 - 正視龍獅旗 回歸基本法 信報10/10/2012 )

2. 請問香港自治運動的政策主張有邊一項不符合基本法?

 a. 堅持《基本法》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治港宗旨
 b. 爭取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雙普選,使港府有充分的民意基礎。
 c. 要求港府制定公共政策時,具備本土意識,以港人利益為重。
 d. 制定移民政策,收回內地移民的審批權。
 e. 制定符合香港城邦格局的文化政策及教育政策。。
 f. 制定長遠的房屋策略,保障香港人的居住權。
 g. 重整香港城邦的整體性和主體性,促進香港食水自主、農產自保及食物安全,重振本港工業,保護本土企業

3. 梁振英先生上任以來為人稱許或較少爭議的施政,如阻截雙非人,解決水貨客等問題,有那一樣HKAM 不是一士諤諤,一早提倡要求政府改善的呢? 梁先生多番強調的香港營,港人利益優先,HKAM 不是早已有類此清晰更精確更可行的論述嗎?
梁振英先生上任以來所做所講的,照理都是為港人利益為念,這和HKAM 出發點如出一轍,那麼梁先生又是否違法基本法?梁先生請回答。

梁先生在文章中的其他論點,本會暫不評論,大家自評。

HKAM 十分高興梁先生重視本運動,期待將來有更多討論機會,齊為達致真正「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本土利益優先一起努力。


原報道:
梁﹕港人念英殖因民生倒退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012/-1681-2796561/1.html?r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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