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

聲明:香港自治運動回應新民黨提出以醫療簽註應對陸婦產子問題

現時中港矛盾加劇,衝突頻生;尤以陸婦產子,更為港人所怨。新民黨提出以醫療簽註形式,限制內地人來港接受專科醫療服務,包括產子。並加強從法律層面,規管違法接待內地孕婦的月子公寓或中介公司,有需要時修例,以提高阻嚇性。有關措施可以解決陸婦產子問題,而無需釋法或修法。本運動認為,上述措施漏洞太多,容易引起法律糾紛,亦無解決問題之根源。

首先,新民黨稱措施實行後,無需釋法或修法。但陸婦產子問題的根源在基本法24條之漏洞,乃憲法問題,並不能單純以行政措施處理。假使有內地孕婦以此控告政府違反基本法,將引起憲法危機。事實上,任何行政措施如果違反基本法/人權法案, 市民可入稟提出司法覆核,,2006年截取通訊條例就是一例。屆時新民黨又如何處理這些訴訟?

另一方面,新民黨稱,構思中的簽註,分婦產科及專科兩種,由內地公安部發出,每年訂出配額。難道新民黨不知道,現時不少港人要求政府取回入境審批權,新民黨的措施卻本末倒置,再次將審批權交給中國政府。敢問,一個涉及到本地出入境政策以至人口規劃的政治權力為何不在香港政府手上。

此外,新民黨稱此舉有助香港作出配合,以及循序漸進發展醫療產業。新民黨是否忽視現時香港醫療政策已經一塌糊塗,政府稱醫療為六大產業之一,卻口惠而實不至。今年預算案在公眾壓力下,才撥款重建廣華及瑪麗醫院,以解決醫療設備不敷應用及病患眾多的問題。現在需要的,是重新檢討本港醫療政策,以便應付日後人口老化及人口增加導致醫療需求急增的問題,而不是百上加斤。

在此,本組織再次呼籲解決陸婦產子問題的根本方法為修改基本法24條,使雙非嬰兒不能得到香港居留權。同樣是一國兩制的澳門,於 1999 年透過本地立法,規定只有父母其中一方屬永久居民,其子女才可藉出生擁有澳門永久居民的權利。為何新民黨卻反其道而行,不以修法而以漏洞處處的行政措施解決,豈非作繭自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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