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3日

陳雲:禮頓道印尼餐廳結業的啟示 (Facebook 隨筆 2011年11月5日)


以香港有限的店鋪,應該引入類似法國的市政法例,不容許商舖隨便更改營業範圍,而原租客也有優先權續約。這是產權限制,但也是基於尊重公共生活,不得不如此限制。

這些法律討論,只能在香港自治,全民有共同命運之後才可以做。目前,只是私產的持有者,無限量地剝削公共權利。

這種產權限制和公共法學,香港很少人討論,甚至成為禁忌。例如徵收店鋪的空置稅,就是基於公共權利而限制私有產權者的權利。很多民主國家都有此法例。香港就只得我一個人提出來討論。

類似銅鑼灣這家店,如果引入法國的市政法例和租務管制,則加租之後,原有租客有優先權續租,當此租客無法負擔而走人,店鋪也只可以租予食肆經營,假如改變租用的用途,必須得到市議會的同意。

此法例的精神就是:你以為擁有店鋪就可以為所欲為嗎?不是:因為街道是公共的,社區是公共的,人流是公共的。你的店鋪,同時也剝削了公共資產,故此要受到公共法律和議會的約束。這就是民主!故此,私產持有者,如果不是基於國族的共榮精神,是絕對不會支持民主的!

這就是我一貫說的,民主與國族共同體是同時存在的。孫中山講的民族、民權、民生三位一體,也是基於這點常識。故此,香港自治,香港人的命運共同共榮思想,是解決香港一切公共問題之鑰匙。這也是我將生命抵押在香港自治運動的原因。

孫中山講的常識,很多人不理解。這個店鋪加租趕走老店例子,就可以看到民族(命運共榮體)、民權(民主約束)和民生(自由經濟權利)的結合。香港人很多問題無法解決,就因為缺乏這些西方人不須特別思考而已經掌握了幾百年的常識。

很多學者看輕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認為是承襲美國的政治思想家的理論,不夠獨創性。然而,正是因為承襲,故此安全而符合常識。馬列主義、共產主義很獨創,但正因為獨創,故極其危險。

於地產霸權,有很多現成法律來應對的,也符合自由經濟原則,只要香港自治,很多令人絕望或憤慨的事,都有合理的解決方法。香港社會也會更為國際化、現代化。



蘋果日報連結:禮頓道印尼餐廳 經營半世紀 加租三倍 米芝蓮食肆結業: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1105&sec_id=4104&art_id=1577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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