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香港自治運動給劉夢熊先生的邀請信

香港自治運動於2011年10月28日寄給劉夢熊先生的邀請信,以消除劉先生對香港自治運動的疑問,並邀請劉君出席10月30日的研討會,可惜劉沒回應亦沒有出應亦未有出席是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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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先生你好:

香港主權易手以來,政治紛亂,民生每況愈下。近年來雖有各種政治運動要求香港政府廣納民意,改善施政。但政府置若罔聞,社會經濟的惡化甚至變本加厲。民怨之爆發,不過是時間的問題。

吾人認為,本港政經問題的關鍵,乃特區政府並未代表港人,推行各種政策時未有維護本土權益,亦忽視本港過去一百五十年來所發展出來的獨特城邦文化。有見及此,吾人決定發起自治運動,以使香港能達致真正自治,並保衛本港名教。

閣下身為全國政協委員,一直熱心本港政治,但對敝組織似乎有所誤解。閣下於八月所寫的《楊甦棣策動「香港自治運動」包藏禍心》一文(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文匯報)聲稱本運動由美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暗示及策動,意圖分裂國家,此實大謬也。本運動自始自終皆由港人自發而成,亦無港獨意圖。

自治運動的起因,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並非全由民選產生,使政府進行決策時往往漠視港人權益及保護本港百多年來發展出的城邦格局。此舉終將使香港優勢消亡,並令中國失去寶貴的制度參考及文化資源。因此,根據《基本法》港人治港的承諾,一班有心人發起自治運動,敦促香港政府在制定各種公共政策和特別行政措施時,必須優先顧及香港人,以本土利益為本。

而不少人討論的龍獅香港旗,正正提醒香港人和香港政府:一國兩制來自一百五十餘年的城邦自治歷史,我們必須尊重香港悠久的城邦文化傳統,並以此貫徹《基本法》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精神。龍獅香港旗只是香港城邦的文化旗幟,脫離了英國的米字國旗,只是香港自治運動的徽號,不具法律效力。

假使 閣下仍有疑問,敝組織誠邀 閣下參與本月三十日舉行的「香港城邦地位與自治憲法基礎」研討會,思考香港前途,共襄建港大業。


香港自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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