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1日

林軒:修改憲法,解決入藉糾紛

外傭爭取居港權,本應詳細討論,力求維護道德原則,及保障本土利益。然而,部份港人不念家中菲傭多年苦勞,對弱勢社群大加鞭撻,使一件可以商榷之事宜,遭到橫蠻抹殺,徒自挑起種族衝突,實為憾事。

本地素來中西混雜,海納百川,故此種族上的偏見,從來不是香港拒絕旁人入藉的理由。首先考慮的,乃這批外傭入藉後,能為本地帶來何種好處。近年來香港經濟轉型,各行各業聘請僱員時,要求的學歷自不免提高。這次外傭爭取入藉,大多是菲傭,她們手持大學學歷,操一口流利英語,絕對有能力勝任本地高質素職位。香港成功之道講究自由競爭,唯才是用,倘若因為政策之無理干預,專材被迫屈就打掃家務,明顯是大材小用,浪費人力資源。

自然,我們斷不可忽視技術上帶來的困難,否則此項政策將會造成災難性之局面。反對者提出香港只是彈丸之地,不可能應付大量人口移民過來,確是描述出草率行事的結果。另外,一旦法院判決外傭一方勝訴,亦會帶來一連串之隱憂。較為明顯的,乃給予菲國女性錯覺,為了搶奪本地居留權而不擇手段,造成社區危機。傭主與外傭發生糾紛時,外傭亦可能因要獲得居留權而忍受傭主的暴行,形成徒具法律條文保障外傭,亦為大家良知上所不能容忍的。解決之道,唯有重新修改《基本法》第廿四條有關居港權的定義,重新定立成為香港人之條件,限制移民大量湧入香港。

修改《基本法》,不免受到中共惡意阻撓,王光亞已公開表示,不應隨便修改《基本法》。這是落後國家不明法治之言論,修改憲法乃表示憲法正在運作,代表公民權利得到保障。中共從不理會百姓死活,豈會明白此理呢?按照已往慣例,中共可能會以釋法手段強行解決事情。此事絕不可發生,蓋因香港整體人口政策,將會落入中共控制。筆者以為,大家寧可辛苦些來爭取修改《基本法》,亦不可貪一時之便利,跟中共與虎謀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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